松隐山庄谈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
更新日期:2022/3/24 11:23:28
1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户籍的亡故居民,其亲属或者其他经办人在本市经营性公墓、经营性骨灰堂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予以补贴的办理和监督管理。
2、节地生态葬式
骨灰撒散、骨灰深埋、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;立体葬式(壁葬、廊葬、亭葬、室内葬等);家庭成员合葬,其他节地生态葬式等。
节地生态葬式主要包括:
(1)节地葬式:指壁葬、廊葬、亭葬、室内葬等骨灰长期安放于骨灰格位中的立体葬式,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将骨灰葬纳于土、不竖碑的安葬方式,以及家庭成员合葬方式。
(2)生态安葬:指将骨灰撒散、深埋入土等,不保留骨灰,不建墓基、墓碑,土地可循环使用的安葬方式。
备注:第一项所称家庭成员合葬,是指在新购墓穴(占地面积不超过0.8M2)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员骨灰,或者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,在原有墓穴增加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家庭成员骨 灰的安葬方式。
3、补贴标准
本市户籍人员过世后,选择节地生态葬式,落葬后每具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。
4、登记材料
经办人身份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
(1)、亡故居民户籍注销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
(2)、墓穴(格位)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
(3)、火化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(4)、墓穴(格位)购销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
(5)、家庭成员合葬补充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
(6)、《上海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登记表》
(7)、经办人银行卡(复印件)
5、实施日期
松隐山庄规定自2017年12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9日止。注:当年未列入节地生态葬式补贴目录的暂不予补贴,可在第二年纳入目录后再予以办理补贴登记。